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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部 时间:2020-08-07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 

  为更好地发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综合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国海洋牧场建设,2017年我部印发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对指导和推动全国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中央领导多次对海洋牧场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在中央政策的引导下,各地纷纷加大投入力度,新的海洋牧场建设区域和内容不断涌现,《规划》原有内容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同时,随着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涉海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有必要对《规划》中的部分海域进行调整。为更好地适应海洋牧场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推动海洋牧场科学有序发展,现对《规划》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一、示范区建设数量 

  为突出示范区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对示范区规划建设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即到2025年,在全国创建区域代表性强、生态功能突出、具有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0个(包括截至2018年底已创建的86个)。同时,考虑到各地海域条件、发展水平以及海洋牧场类型各不相同,规划建设数量实行总体统筹、不同地区间动态调整的原则。 

  二、示范区建设内容 

  考虑到珊瑚礁生态资源在南方海洋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作用,且已成为南方海洋牧场建设的有效手段,为更好地发挥海洋牧场生态修复作用,《规划》中海洋牧场建设内容增加珊瑚种植修复。  

  三、示范区建设布局 

  根据海洋牧场发展现状和相关涉海政策法规调整完善情况,对2017—2025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布局进行修改完善,删除平岛、石城岛、王家岛等海域,增加丹东、锦州、盘锦等海域,调整后《规划》共包括156片海域(见附件)。 

  请各地按照修订后的《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2025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6月27日 

附件:附件:2017-2025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建设表.doc农办渔(2019)26号终.ceb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k/ghjh_1/201907/t20190729_63216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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