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药混用次序
1.农药混配顺序要准确,叶面肥与农药等混配的顺序通常为:微肥、水溶肥、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乳油依次加入(原则上农药混配不要超过三种),每加入一种即充分搅拌混匀,然后再加入下一种。
2.先加水后加药,进行二次稀释。混配时,建议先在喷雾器中加入大半桶水,加入第一种农药后混匀。然后将剩下的农药用一个塑料瓶先进行稀释,稀释好后倒入喷雾器中,混匀,以此类推(想药效好,就千万别偷懒)。
3.无论混配什么药剂都应该注意“现配现用、不宜久放”。药液虽然在刚配时没有反应,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久置,否则容易产生缓慢反应,使药效逐步降低。
二、农药混用的好处
1.不同毒杀机制的农药混用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混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
2.不同毒杀作用的农药混用杀虫剂有触杀、胃毒、熏蒸、内吸等作用方式,杀菌剂有保护、治疗、内吸等作用方式,如果将这些具有不同防治作用的药剂混用,可以互相补充,会产生很好的防治效果。
3.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可以杀灭田间的各种虫态的害虫,杀虫彻底,从而提高防治效果。
4.具有不同时效的农药混用有的农药种类防治效果好,但持效期短;有的农药种类防效一般,但作用时间长。这样的农药混用,不但施药后防效好,而且还可起到长期防治的作用。
5.与增效剂混用增效剂对病虫虽无直接毒杀作用,但与农药混用却能提高防治效果。
6.作用于不同病虫害的农药混用几种病虫害同时发生时,采用该种方法,可以减少喷药的次数,减少工作时间,从而提高防治效果。
三、农药混用注意事项
农药混用虽有很多好处,但切忌随意乱混。不合理地混用不仅无益,而且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农药混用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不改变物理性状
混合后不能出现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也不能出现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如果同为粉剂,或同为颗粒剂、熏蒸剂、烟雾剂,一般都可混用;不同剂型之间,如可湿性粉剂、乳油、浓乳剂、胶悬剂、水溶剂等以水为介质的液剂则不宜任意混用。
2.不引起化学反应
(1)包括许多药剂不能与碱性或酸性农药混用,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福美双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
(2)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也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
(3)除了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
(4)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
(5)甲基硫菌灵、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6)除去铜制剂,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也要特别慎重。
(7)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
(8)敌稗、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一些化学变化可能会产生药害。
(9)具有交互抗性的农药不宜混用如杀菌剂多菌灵、甲基托布津具有交互抗性。混合用不但不能起到延缓病菌产生抗药性的作用,反而会加速抗药性的产生,所以不能混用。
(10)生物农药不能与杀菌剂混用,许多农药杀菌剂对生物农药具有杀伤力,因此,微生物农药与杀菌剂不可以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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