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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时间:2024-07-16作者:佚名 浏览量:0

  

  

  张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智慧型农业发展的提案——以呼和浩特市为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自治区智慧型农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三牧”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农牧业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战略要求,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和产业提档升级新模式,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发展。

  一、强化政策扶持力度 

  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数字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规划(2023-2025年)》,系统谋划全区数字农牧业建设,为推动信息化与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融合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现代设施农牧业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推进我区现代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设施种植业现代化提升行动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对重点盟市新建设施、老旧设施改造重建、温室维修改造升级3方面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二、构建区域特色智慧型设施农业

  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标准”的要求,加快推进集中连片、老旧低效设施农业改造,加装数字化设施装备,提高环境和作物长势等信息采集设备,推进设施智能化发展。发展连栋温室、植物工厂等现代化生产设施,配套国产化智慧管控系统和集成应用信息监测环境精准调控、水肥科学管理智能作业装备。在自治区种苗优势产区,推动集约化、数字化种苗工厂建设,引进推广自动化播种线、全自动嫁接机、催芽室等工厂化育苗装备,实现育苗全程自动化管理,配置室外气象站、室内环境传感器、种苗长势视频监控系统等数据采集等设备,加快推进智慧型设施农业发展。

  三、优化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组建了现代设施种植业提升行动专家服务团队,涉及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农牧部门技术专家,在生产关键季节针对重点区域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服务。对设施农业园区规划、棚室设计、建造标准、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给予指导服务,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加快实用技术的转化,确保工作落实,技术落地,见到实效。牵头成立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绿色发展技术研究院,立足生产需求,依托农技推广系统,组织协调内蒙古农业大学、农牧业科学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协同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社会力量,打造政产学研用科技平台。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加快推动自治区农牧大数据体系建设,引导鼓励建立市场运作的农牧业产业化大数据服务平台,面向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为农牧民和市场主体,提供物联感知、线上交易、金融保障、质量溯源、农技培训等全链条数字化应用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投资补助、以奖代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有序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智慧农牧业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rdjy/202407/t20240709_2540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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