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公众监督>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意见的公告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止《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意见的公告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4-06-04作者:佚名 浏览量:0

  近年来,洪泽湖已全面实施禁捕退捕,大力推进退圩(围)还湖工作,湖区渔业管理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已不适合当前湖区渔业管理工作要求,拟将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6月29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联系人:唐建,联系电话:0517-84989237,电子邮箱:tj8896@126.com,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东路11号。通过信函方式的,请在信函上注明“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废止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苏海规〔2015〕1号).doc

  

  关于废止《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规定(修订)》的说明.doc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5/29/art_51463_112565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