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农渔发﹝2021﹞13号)、《河北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经各主体自愿申请,县市逐级审核,我厅组织相关人员考核验收,拟推荐沧州市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秦皇岛启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唐山市曹妃甸区会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唐山海洋牧场实业有限公司、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芦海岭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唐山市曹妃甸区十里海养殖场共6家主体单位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5日至3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0311-86256517)与省农业农村厅联系。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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