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3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19号),结合《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发〔2021〕7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8912万元实施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原则
(一)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资金奖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按有关规定程序和具体奖补方法,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奖补,实施整村推进,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逐步覆盖具备条件的村庄,持续解决农村改厕问题。
(二)各地在技术和模式等各方面条件成熟、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财力状况和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可适当加快整村推进实施力度。
二、奖补对象
按照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使用“补助对象上,侧重奖励已完成任务的村和户,兼顾补助当年实施的村和户”有关要求,根据前期奖补资金安排及2023年改厕任务情况,分“2023年实施整村推进任务户厕”和“超2023年改厕计划户厕”两部分进行奖补。
三、奖补标准
2023年实施整村推进任务户厕和超2023年改厕计划户厕奖补,均按每座1100元标准测算分配。
四、资金分配
(一)2023年实施整村推进任务户厕资金奖补。主要用于支持2023年实施整村推进、第一批中央资金及省级资金未安排的西安市高陵区等85个县(市、区)的124625座户厕奖补,共13711万元。
(二)超2023年改厕计划户厕资金奖补。主要用于支持群众改厕意愿强,改厕任务完成较好的西安市长安区等22个县(市、区)的47282座户厕奖补,共5201万元。
五、奖补程序
(一)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统筹考虑各地前期农村改厕实施情况、2023年度计划情况等,将奖补资金按现行预算渠道下达。安排到开发区(新区)的奖补资金先下达到市,由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本计划下达到开发区(新区)。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区)按照有关要求,细化制定奖补工作方案,落实奖补资金。
(二)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改厕工作绩效目标,对本地整村推进实施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2023年底前将本年度整村推进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完成的行政村名称及数量、农村户厕改造数量),以及下一年度整村推进计划,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市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汇总各市(区)年度完成情况,研究提出下一年度计划,并报省财政厅。
六、有关要求
(一)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坚持政府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奖补到行政村的资金分配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奖补到户的资金分配情况要在本村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大抽查核验力度。采取镇级申报、县级验收、市级核验、省级抽查的方式,及时组织验收,交付群众正常使用,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区)制定完善整村推进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程序,建设一批,验收一批,支付一批,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验收,拨付一次资金。
(三)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各县(市、区)、开发区(新区)要对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自评,强化结果运用,做好信息公开。市级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绩效真实准确,省上将适时对各地2022年绩效进行抽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市县财政部门要强化农村厕所革命资金投入保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无故滞留、挪用、挤占、整合,不得擅自扩大列支范围,不得用于工作和人员经费。原则上资金应于当年支出完毕,年终未支出资金按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各地要认真研究梳理农村改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改厕制度化建设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104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改厕工作实效的通知》(陕农函〔2023〕335号)等有关要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立足实际,扎实稳步推进农村改厕。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焦欣伟 029-8721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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