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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续建)备案方案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3-12-04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有关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10号)、《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同意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备案的函》(农产综函〔2023〕26号)等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同意我省生猪、设施蔬菜、猕猴桃、茶叶等4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续建)方案,现将备案方案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县(市、区)严格按照备案方案要求,如期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有效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参与项目管理、业务指导、督导检查、验收抽查、绩效考评等工作,提高产业集群组织管理水平。产业集群建设县(市、区)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和验收项目设立醒目标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督促项目建设主体严格按照建设任务要求,及时开展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确保实施期限内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规范及时使用资金。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及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具有较强公益性、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对农民带动能力强的环节和领域。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重复安排中央财政已有普惠专项支持内容。对挤占挪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并予以通报。

  三、严格履行监督管理。强化全过程监管和工作调度,按季度组织县(市、区)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掌握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等情况,组织建设主体填报农业农村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管理信息系统(https://cyjq.caasai.com/industry)的建设进展、成效等情况。对建设进展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拨付不到位或不及时的县(市、区),及时联合财政部门进行督促整改,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严格控制各类变更,对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应重新编制建设方案,报经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及时组织开展中期绩效自评和末期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后续项目安排中,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四、大力开展宣传推介。通过召开动员会、总结交流、项目培训等,加强项目建设任务部署安排,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建设。要及时总结产业集群建设的做法经验、案例模式,多角度、多方位宣传产业集群建设成效,营造多方关注、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提升产业集群的社会影响力。要随时关注主导产业和项目建设有关舆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避免出现负面影响。

  

  附件:1.陕西生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备案建设方案

  2.陕西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备案建设方案

  3.陕西秦岭猕猴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备案续建方案

  4.陕西陕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备案续建方案

  附件.doc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厅计财处张泽泽18566229195;厅产业处 丁媛媛18600104667)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zdxm7829/20230904/9829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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