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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0-22作者:佚名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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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以自行采购方式对“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诚邀有相关服务能力的法人、组织(下称“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时限、服务对象及内容:

  1.1 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1.2 项目预算限额:6万元

  1.3 用途:提供法律服务。

  1.4 服务年限:1年。

  1.5 服务对象及内容:

  为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5.1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5.2参与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以我局或下属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重要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5.3参与对我局系统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我局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合同期限内至少一次举行,至少安排执业律师、法务人员各1名参加),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5.4对我局职能内的信访事项及涉农矛盾纠纷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对复杂疑难法律问题、信访案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等,安排执业律师参与下乡调查研究并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化解服务,不少于30件;

  1.5.5对涉及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合同期限内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超过2件的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1.5.6对我局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提出法律意见,代理处理我局债权债务等纠纷;

  1.5.7 及时更新农业农村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库,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并整理编制年度涉农法律法规政策修订本,印制成册60本;

  1.5.8对以我局名义实施的招投标、经济贸易谈判等提供法律意见;

  1.5.9参与起草、修改、审查我局有关的法律文书,参与重大业务活动策划、运作,拟订、论证法律方案。安排执业律师参与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等法务年度考评迎检工作,提供驻点服务(4天/1-2次/年);

  1.5.10举办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讲座以及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1.5.11参与农民丰收节、农业展销博览会等重大业务活动中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安排执业律师提供驻点服务(1天/1-2次/年);

  1.5.12其他由我局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法律顾问服务事项明细表

  

  序号

  服务事项

  数量

  备注

  一

  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50份


  2.参与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以我局或下属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重要文件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3.对我局职能内的信访事项及涉农矛盾纠纷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对复杂疑难法律问题、信访案件、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等,安排执业律师参与下乡调查研究并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化解服务。


  4.对我局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提出法律意见,代理处理我局债权债务等纠纷。


  5.对以我局名义实施的招投标、经济贸易谈判等提供法律意见。


  6.参与起草、修改、审查我局有关的法律文书,参与重大业务活动策划、运作,拟订、论证法律方案。


  二

  案卷评查




  7.参与对我局系统实施的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参与我局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合同期限内至少一次举行,至少安排执业律师、法务人员各1名参加),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次


  三

  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务




  9.对涉及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

  2件以内

  合同期限内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超过2件的另行签订委托协议。

  四

  更新涉农法律法规政策库




  10.及时更新农业农村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库,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

  ≥1次



  11.整理编制年度涉农法律法规政策修订本,印制成册60本。

  60本


  五

  法务年度考评迎检




  12.安排执业律师参与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等法务年度考评迎检工作,提供驻点服务。

  2次以内

  4天/1-2次/年

  六

  法律宣传培训服务




  13.举办不少于2次专题法治讲座以及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2次



  14.参与农民丰收节、农业展销博览会等重大业务活动中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安排执业律师提供驻点服务。

  2次以内

  1天/1-2次/年

  七

  其他




  15.其他由我局提出、经双方确认的法律服务事项。



  1.6 密封投标,一正本,两副本。

  2.1 资质性标准

  2.1.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2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投标

  2.1.3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2服务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2.2.1业务实力水平优良;

  2.2.2履约能力较强;

  2.2.3项目实施方案高质;

  2.2.4同类项目业绩突出;

  3项目公示时间、网点:

  3.1项目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2日。

  4投标时间及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3日8:30时至17:30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农业农村局403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5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0-3887674

  

  附件:服务技术评审标准.doc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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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xmgk/content/post_29580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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