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积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2-2023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农办种〔2022〕1号)及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2—2023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黔农办发〔2022〕23号),结合中心2023年度承担贵州省种猪常温精液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于2023年10月10日,正高级兽医师龙清孟一行3人前往六盘水大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种猪常温精液质量监督抽检及技术服务。
六盘水大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是六盘水一家本土企业,从事生猪养殖10多年,已发展成为一家省级生猪养殖“龙头企业”,拥有1个种猪扩繁场、1个商品猪场及1个洗消中心,种猪主要以法系大约克、长白、PIC配套系,共存栏生猪1万多头,猪场PSY已达到30头,商品猪料肉比达到了2.7:1,公司辐射带动周边中小规模养殖场20余家。
开展种猪常温精液监督抽检,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范优良种猪及其精液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抽检人员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解读有关标准GB 23238-2021《种猪常温精液》、GB/T25172—2010《种猪常温精液生产与保存技术规范》、NY/T820-2004《种猪登记技术规范》,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相关生产标准要求,以提升种猪及其精液产品质量。专家建议企业加快推进“产、学、研、推”联合育种技术攻关模式,强化种猪饲养管理、选种选配、生物安全、疫病防控、优良种猪继代选育等每个生产环节,助力破解育种技术难题,提质增效;抽检组查看企业种猪系谱档案、生物安全、疫病防控、抗生素减量化应用、粪污处理等相关生产及记录,以规范种猪生产资料登记及归档保存。
此次抽检10头种公猪20份种猪常温精液产品带回实验室检测,并将结果报上报主管部门作为行政监管参考,同时反馈企业用于生产指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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