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发〔2023〕9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邮政管理局,成都海关下属各隶属海关,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为有效遏制红火蚁传播扩散势头,切实保障生产、生态和人民生命安全,经四川省2023年红火蚁防控部门联席会议议定,在全省分区域实施红火蚁根除行动。现将《四川省红火蚁根除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四川省红火蚁根除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遏制红火蚁传播扩散势头,逐步减少疫情零星发生区域,持续压低红火蚁种群基数,保障生产、生态和人民生命安全,制定本省红火蚁根除行动方案。
一、行动背景
自2021年国家和我省9部门联合开展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以来,通过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开展全域监测调查,推广科学防控技术,已初步摸清了我省红火蚁的分布和危害情况,有效遏制了红火蚁快速扩散蔓延的势头。目前,各地对绿化苗木、草皮等植物及植物产品需求仍不断增长,还存在零星疫情持续传入、发生区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近两年,我省已积累了红火蚁零星疫情根除经验,国家层面已形成红火蚁根除技术标准。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开展红火蚁根除行动有利于取得红火蚁防控主动权,有利于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对标发力,建立全省零星疫情“动态清零”的常态化防控局面。
二、行动目标
坚持政府领导、属地实施、协同联动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红火蚁根除行动。自2023年3月起,力争用1-3年时间,在全省零星疫情发生区及其他重点区域根除红火蚁疫情,并持续保持动态清零状态。2023年3月后新增零星疫情发生区,参照本方案要求根除疫情。
根除行动分区域实施:一是在全省零星疫情发生区,整县(市、区)实施红火蚁根除行动;二是在攀枝花市和凉山州的老发生区,以学校、公园、居民小区、村(社区)等重点且条件适合根除的区域为单位,局部实施红火蚁根除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及时开展专项普查
一是抓住关键时期。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春季温度回升前,提前统筹部署红火蚁专项普查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后,抓住红火蚁逐步活跃、蚁巢逐步明显、便于识别调查的有利时期,统一行动,采取购买服务、部门联合等方式,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区域。二是强化监测手段。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T 23626-2009),采取踏查、访问调查、诱饵诱集等科学有效的监测方法开展普查,利用红火蚁云采集、云调查等数字化手段,精准记录发生范围、发生程度、蚁巢密度等数据。三是划定根除范围。通过专项普查,零星疫情发生区要掌握不同生境的红火蚁发生面积和发生程度,明确核心发生区、辐射发生区和潜在发生区,初步划定根除范围。老发生区在掌握全域红火蚁发生情况的基础上,要明确不同生境红火蚁发生重点区域、易根除区域的具体位置、发生面积和程度,初步确定局部根除范围。
(二)全面实施根除行动
一是制定根除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红火蚁专业化防控实施规程》(NY/T3541-2020)相关技术要求,由县级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根除行动实施方案,并报送至省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sczjz@163.com)。根据零星发生区全域根除、老发生区局部根除的不同要求,方案要明确根除范围、根除实施方式、阶段性根除任务、根除进度和时间等重点内容。现有疫情发生区自通知下发后3个月内制定根除行动实施方案,新增发生区在查清疫情后3个月内制定根除行动实施方案。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及防控模式。采用政府购买专业化防控服务、统防统治、群防群治“三结合”的防控模式实施根除行动。全域根除行动由政府统筹、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首选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由专业化防控主体具体实施;局部根除行动可采取政府统筹、部门负责、单位和业主参与等多种方式开展根除。三是落实科学防控处置措施。采用“毒饵大面积诱杀+粉剂定点灭巢”的二阶段处理法开展根除防控,精准施药、效果评估、及时补防、跟踪监测并行并重。选择正规登记、低毒高效、环境友好的红火蚁专用药剂,谨慎使用粉剂、禁止采取水剂灌巢。四是规范开展根除验收。根除防控完成后,经连续9个月全面监测未发现活蚁巢和活蚁的,疫情发生县(市、区)及时组织开展根除验收。验收流程包括考察防控现场、听取总结汇报、审核根除资料、出具验收意见等内容。验收专家组成员原则上由农业农村部门和林草等部门从事红火蚁工作相关人员、各级红火蚁专家组成员组成。验收完成后,验收资料同时交由市(州)农林两部门备案。
(三)有效提升根除能力
一是开展红火蚁根除示范。联合华南农业大学红火蚁研究中心等专业机构,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涵盖不同生境的省级红火蚁疫情根除示范区,集成高效防控技术,优化根除措施程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关市(州)和县(市、区)根据需要建立根除示范区。二是充分发挥专家指导作用。不断完善充实各级专家组力量,提高专家组成员能力水平,全面发挥专家组在根除行动中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作用,促进根除工作科学高效。省级红火蚁防控专家组定向分区指导根除防控技术,参与整县(市、区)根除验收;市级专家组点对点指导辖区内根除技术,协助县(市、区)制定根除实施方案;县级专家组参与属地实施方案制定、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三是充实壮大基层根除力量。在购买专业化防控服务的同时,着力开展防控示范和培训,培养掌握防控技术的基层统防统治力量,壮大成为防控行家里手的基层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发展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绿化养护人员、农林技术人员等一线人员组建基层红火蚁专业化防控队伍,网格化、系统化开展监测防控任务。四是培育专业化防控服务组织。鼓励防控技术成熟、设备先进、资质齐全、务实诚信的专业化防控服务组织参与红火蚁根除行动,支持服务组织跟进使用防控新技术新药械,培育本省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技术水平的服务组织。引导良性竞争,促进红火蚁防控服务多元化发展,提升根除服务质量水平,提高根除服务能力效率,延伸根除服务范围链条。
(四)巩固深化根除效果
一是持续开展跟踪监测。根除验收后连续1~2年在发生区及周边建立重点监测点,组织专业防控人员持续开展疫情跟踪监测。同时采用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奖励、购买监测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跟踪监测全覆盖。二是始终坚持动态清零。跟踪监测过程中,发现零星疫情复发、新疫情传入等疫情反弹情况的,及时采取应急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彻底处置疫情,同时扩大范围、提高监测调查频次,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根除区域疫情动态清零。三是严格落实检疫监管。农林部门在根除区域要提高苗木、花卉和草皮等繁育基地的巡查力度,加大对调入苗木、草皮等带土植物的证书查验和落地复检力度。在监管中,若发现红火蚁疫情,责令企业开展除害处理,并增加后续检疫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当地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或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海关要加强对来自疫情发生区的进境货物、运输工具和集装箱的检疫查验,严防疫情传入。四是做严做实协同监管。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根除区域相关企业、业主的监管和引导,严禁使用无植物检疫证书调入的绿化植物;铁路、邮政等部门加强进出根除区域的运输物流环节植物检疫证书查验。发现违规调运行为,情节较轻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交由相关部门综合执法机构查处。
四、工作举措
(一)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各地成立的红火蚁防控领导小组或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作用,统筹推进红火蚁疫情根除工作。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部门履行牵头职责,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根除职责,理清根除工作思路,强化根除措施落实。根除区域涉及多种生境的,相关部门进一步统一认识,深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根除实施方案。落实根除主体责任,发生区域为业主单位的,要在政府组织、部门指导下,主动开展根除防控。
(二)强化督促指导
省级相关部门在实施根除行动的不同阶段,适时开展联合调研指导,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及时通报根除行动进展、根除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各开展根除工作的市(州)、县(市、区)可采取相关部门联合或交叉检查、根除防控效果评估等多种形式,及时跟进根除进度,督促根除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红火蚁防控专家组成员结合技术指导,发现查找根除过程中的漏洞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属地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发现问题的地方和部门立查立改,不断修正完善根除行动措施。
(三)强化资金和物资保障
相关部门及时向政府汇报根除行动工作要求,阐明根除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将根除行动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相关部门积极争取部门资金或整合资金统筹用于根除行动。业主单位采取向主管部门争取、自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根除经费。同时,做好监测设备、防控药剂、警示标识、救治药品与耗材等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根除区域疫情调查处置物资充足,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妥善救治,新发、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彻底处置。
(四)强化宣传培训
实施根除行动的县(市、区)通过开展知识讲座、设置有奖问答、张贴宣传海报,以及播放户外宣传视频等方式,向群众科普红火蚁的危害、防控和自救知识,加深群众对疫情根除的理解和认识,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红火蚁根除工作,在全域营造良好的根除行动氛围。部门联合开展防控技术培训,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精准掌握根除防控主要措施、重点技术;同时将培训对象扩展到乡镇(街道)、环卫工人、绿化工人、农户等一线防控人员,全面提升基层防控人员的防控技术水平,保障根除效果。
附件
红火蚁根除行动区域分类表
(发生区截至2023年3月)
发生区 | 发生县(市、区) | 根除范围 |
零星疫情发生区 | 成都市: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双流区(天府新区)、 龙泉驿区、新津区、简阳市、崇州市、金堂县 自贡市:沿滩区、自流井区 泸州市:龙马潭区、江阳区、泸县 绵阳市:安州区、涪城区(高新区)、盐亭县 广元市:利州区 遂宁市:大英县、船山区(经开区) 乐山市:沙湾区 南充市:高坪区、营山县、南部县、嘉陵县、西充县、仪陇县 宜宾市:翠屏区、叙州区 广安市:岳池县 达州市:渠县 巴中市:通江县 凉山州:木里县、冕宁县 | 整县(市、区)根除 |
老发生区 |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凉山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市、宁南县、喜德县 | 局部根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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