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我省种子科企育种创新,打赢种业翻身仗,提高千亿斤粮食产能,我厅拟在全省组织开展农作物高产品种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围绕玉米、水稻、大豆作物品种高产性状指标,在全省粮食主产区征集近3年(特别优秀可放宽,但不超过5年)省内自育玉米、水稻、大豆新品种,开展田间产量竞赛评比活动。省内企事业单位线上申报后,经本次活动组委会审核确定,收获期由我厅组织第三方专家组田间测产,按作物分别评价排序,公开发布其产量及栽培措施,推荐列入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主推品种。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活动区域
吉林省内大田种植区域(年积温在2450度以上地区)。
四、申报条件
(一)参选品种原则为近3年内(含3年)省内自育玉米、水稻、大豆新品种(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未审定的应为国家或省级生产试验在试,审定的不得超过5年(含5年)。
(二)参选玉米、水稻品种必须连片种植不少于30亩,参选大豆品种必须连片种植不少于15亩,不限水肥条件。
(三)每个品种在同一生态区要选择不同县(市、区)2个地块参加测产活动。
(四)省内从事农作物品种研发的科研院所、大学和种子企业,需根据要求自主如实申报。
(五)申报单位须提交参选品种种子(留样备查)和申请文件及表格,表格中需填写必要的信息,如:审定情况、种植地块、长势照片、特征特性、栽培要点、田间管理档案、非转基因品种检测证明等。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吉林省农作物高产品种竞赛申报表》,于3月5日前将申报表的电子版文件和盖章后扫描PDF文件一并发至邮箱zyglc210@163.com。
(二)本次活动组委会于3月15日前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和品种的条件要求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通知参加测产评比。
六、测产评比方法
(一)我厅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开展测产评比。
(二)参选品种采用统一测产方法测产。测产方法由专家组制定,经本次活动组委会确认后公布实施。
(三)测产工作方案由被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实施,我厅派员监督。
七、测产组构成
(一)测产专家组。由第三方评估公司组成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包括至少有2名栽培学和指导组成员,并请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统计部门专家现场参与。
(二)省种业管理部门全程参与测产过程,并邀请当地有关种子科企人员参与测产,保障测产结果的公平、公正。
八、测产结果应用
(一)测产结果将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发布,并对每个作物排名前列高产品种以专题形式进行宣传并推介。
(二)推荐列入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主推品种名录。
(三)根据企事业单位需求,可以其它形式更有效地开展高产品种推广宣传,提高优质高产品种的知名度。
九、参选单位责任
(一)确准测产品种的种植田块上报,接受管理部门中期查验,如有变化需及时报备更改。
(二)负责整理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投入的产出记录,包括种子处理、播种、施肥、灌溉及栽培管理等内容。
(三)如在参加评选过程中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将被记录诚信,三年内不得参与本活动及我厅相关活动。
十、参选活动联系方式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梁向军,电话0431-88905713,省种子管理总站品种科栾奕,电话0431-88476618。电子邮箱:zyglc210@163.com。
附件:2023年吉林省农作物高产品种征集申报表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zycxfz/202303/t20230303_86745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 工程指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