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长春市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1年)》(长府办发[2017]6号)、《长春市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实施方案》(长率先办发[2017]1号)和《2017年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重点工作安排意见》(长率先办发[2017]2号)规定的任务目标,从年初开始,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
2017年,全市共有41家企业进行了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申报,经材料初审,有34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根据创建工作安排,我们聘请省、市绿办和农委系统相关专家组成长春市创建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检查评审组,在市农委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指导下,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进行了检查评审。共有20家企业通过评审,现将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吉林省陆路雪食品有限公司
榆树市吉富米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金裕米业有限公司
榆树市坤泰农产品有限公司
榆树市蓝河坝米业有限公司
农安县新禾鑫农民专业合作社
长春市卓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农安县春江堰家庭农场
农安县顺民心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长春市圣泉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松江佰顺米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三发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德惠市山河米业有限公司
长春市吉地嘉禾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吉林天景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林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九台区忠田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长春国信现代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奢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长春市双阳区御龙泉农业专业合作社
为确保“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沿着正确、健康的轨道进行,并力求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性,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起止时间:2017.11.1-2017.11.7
公示接待机构:长春市农委机关纪委
长春市农委质监处
公示联系电话:88777147
8877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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