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当天上午,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第6期“三农讲堂”,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卢仕仁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讲报告。厅领导汤高平、胡刚、王红、周文芳出席会议。
卢仕仁在报告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治基石、法治保障和法治利器,其颁布施行,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卢仕仁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施行,为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落实“四个优先”、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准绳,依法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依法扛稳粮食生产责任、依法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依法有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依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依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努力打造乡村振兴安徽样板。卢仕仁要求,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的重要任务,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行职责,用好法律武器,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厅二级巡视员、厅属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厅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人员参加宣讲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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