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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抓农村疫情防控:家庭聚餐10人以内,赶集戴口罩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2021-03-01作者:佚名 浏览量:0

   

    春节临近,农村返乡人员增多,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迎来较大挑战。如何守住农村疫情防控防线,记者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辽宁省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举措,严控各地各类集聚性活动,管住各类集聚性场所。

 加强农村疫情防控  辽宁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于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本单位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班子成员具体抓、责任科室主要抓、相关人员包片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有效。 加强农村疫情防控

    具体怎么做,一起来看看。

    严管外地返乡人员 

    对于外地返乡人员,村民要主动报告、邻里要积极反映、村里要逐户排查记录。对境外来人、省外来人、重点管控地区来人、重点关注地区来人、省内市外来人,按规定查验解除隔离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采取隔离、限制流动等措施。

    驻村企事业单位不搞联欢 

    严控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坚决不办,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少串门。禁止举办群体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活动,驻村企事业单位不搞联欢、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农村大集上,要督促人们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及时报告、发现可疑风险点。

    自己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后,应立即向村委会或村医报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尽可能少接触他人。村医、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要牢固树立早发现、早报告意识,乡镇卫生院要有备用隔离房间。

    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驻村的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性场所,要严格落实人员防护、健康检测、定期消毒等措施,一旦发生问题就地管控,坚决防止风险传播。

    做好个人防护 

    村民养成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戴口罩等防护习惯。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

    群策群力,群防群控 

    各地要通过明白纸、大喇叭、微信群、宣传画、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打造相互提醒、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局面。

    建立三级网格分包体系 

    建立县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防护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值班值守,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做好督查、调度等工作。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积极作用。

    做好物资和人员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对相关人员的核酸检测和疑似患者转诊由政府买单。做好应急准备,乡镇政府、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要准备好隔离房间,做到有备无患。

    在加强全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同时,各地也有针对性地结合各自实际,出台具体举措。

    沈阳市明确,暂时关闭村内公共活动场所,禁止室内扎堆聊天、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婚丧嫁娶全面从简,并报村委会备案。大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压实县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农村疫情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严防严控,形成防控合力。鞍山市提出要严格管控村屯外来人员,特别是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鞍人员,仔细排查,不漏一人。抚顺市强调要防范聚集性风险,简办“红事”“白事”,强化农村大集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接诊流程。

    来源:辽宁日报   记者:李越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nyxw/202102/t20210208_4082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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